申請須知
- 行政機關經審查受理的申請,應當作出下列分類處理:
- (一)属于依申請公開范围的,行政机关应当出具《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》,并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政府信息。
- (二)屬于主動公開範圍的,行政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。
- (三)屬于不予公開範圍的,行政機關應當出具《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》,並告知其不予公開的理由。
- (四)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行政機關應當出具《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》。
- (五)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的,行政機關應當出具《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告知書》。對能夠確定該政府男人的天堂機關的,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和聯系方式。
- (六)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不明確的,行政機關應當出具《政府男人的天堂申請補正通知書》,並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更改、補充的內容。
- (七)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,如能作區分處理,行政機關應當出具《政府信息部分公開告知書》。
- (八)行政機關對申請人提出與本人生産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政府男人的天堂申請,可以不予提供。